必得科技: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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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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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保证本次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江苏必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会议的各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并采取现场、网络相结合的方式投票。
  四、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于会前十五分钟向股东大会秘书处登记,出示持
股的有效证明,填写“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
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六、在本次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
填写“发言登记表”,经本次会议的主持人许可后,始得发言。
  七、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
  八、本次会议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赞成”、“反对”、“弃
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
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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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委托代理人)额外的经济利益。
  十、本公司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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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周五)14:00
  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月城镇月翔路 27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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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并介绍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二、宣读议案;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股东逐项表决议案;
  五、休会并汇总表决结果;
  六、宣读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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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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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3 年 6 月 26 日为授予日,以 6.85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 40 名授予激励对象以货币
 资金缴纳的新增出资款人民币 28,085,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4,100,000.00
 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变更后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4,500,000.00 元,累计实收资
 本人民币 144,500,000.00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拟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内容                     修改后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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