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股份: 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沙河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
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岭先生为总经理,聘任乐兴烁先生为副总经
理,聘任王凡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是
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津贴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佳华、赵晋琳、胡宁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沙河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