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23-52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5 日 14: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
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8 日;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吕华生先生;
(7)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人,共计代表股份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21,897,791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1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8,27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032%。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余彦霖、熊文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包含六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表决结果:高攀文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9,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表决结果:吕华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表决结果:高庆寿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0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
表决结果:郝立群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00,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4%。
表决结果:钱静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01,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3,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表决结果:彭雅超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10,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表决结果:张志宏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10,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0%。
表决结果:沈强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910,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12,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2%。
表决结果:彭海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包含两个子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8,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8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表决结果:何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221,89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4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表决结果:张晶晶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1%。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1%。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058,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
反对1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弃权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余彦霖、熊文涛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