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 2023-04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9 名激励对
象离职,其已达成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其余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3 名激励对象离职,截至其离职生
效之日,其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成任何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3 名激励对象降职后不再符合参与
本计划的职务要求,其已达成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其余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降职后不再
符合参与本计划的职务要求,截至其降职生效之日,其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达
成任何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
鉴于此,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拟将前述人员持有的相应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共计 1,864,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
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1,307,652,222 股减少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3-04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
之日(2023 年 8 月 16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有效债
权文件及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
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名称请注明《申报债权》;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
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