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
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第五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重庆市微音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旨在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业务结构,符合公司现阶段业务转型发
展需要及实际现状;本次交易价格参考相关中介机构所出具的审计及评估结果,
并结合标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李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