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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五条:释义 第一章总则第五条:释义
扶贫捐赠: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帮扶捐赠:指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政治责任、 决策部署,积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
区结对扶贫任务,投入扶贫资金帮 任务,投入帮扶资金帮助结对帮扶的贫
助结对帮扶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困地区。
脱贫。
第二章第八条:公司对外捐赠范围 第二章第八条:公司对外捐赠范围包括
包括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 向受灾地区、定点帮扶地区、定点援助
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 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
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 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
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社会 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
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等。
第二章第九条:对外捐赠受益人应 第二章第九条:对外捐赠受益人应为定
为定点扶贫、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 点帮扶、贫困地区的政府部门、公益性
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事 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及社
业单位及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 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公司内部职工以
公司内部职工以及与公司在经营或 及与公司在经营或财务方面具有控制和
财务方面具有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 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作为捐
单位或个人,不得作为捐赠对象。 赠对象。
第二章第十六条:经批准的对外捐赠事
第二章第十六条:经批准的对外捐
项,应当建立备查账簿,同时捐赠管理
赠事项,应当建立备查账簿,同时
部门要及时跟踪捐赠实际执行情况。证
券事务部需在年报里对捐赠相关事项予
执行情况。
以公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