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铭达: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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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3-072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发出。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人,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2 人,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议案》
   公司首发募投项目“电子材料与器件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动资金的金额占比将超过 30%,超出部分需要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同时,公司在首
发募集资金节余补流后,重新对流动资金需求进行评估,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本次
发行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4,000.00 万元全部扣减,“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不再作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扣减完成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
不超过 116,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
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通股(A 股)的各项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116,0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
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董事会同意批准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制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因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已进行了调减,董事会认可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以及公司提出的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的措施,认可公司制定的《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该
项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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