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
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怀义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23-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有利于为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
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
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