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98 公司简称:伟创电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已就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财
务风险、行业风险、宏观环境风险及其他重大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揭示,敬请查阅。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伟创电气 688698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贺琬株 欧阳可欣
电话 0512-66171988 0755-85285686
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 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
办公地址
淞葭路1000号 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
电子信箱 zqb@veichi.com zqb@veichi.com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611,145,117.10 1,471,357,098.34 9.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63,825,715.68 980,421,713.03 8.5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624,535,249.72 440,400,713.34 41.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6,854,076.43 78,809,504.07 3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232,999.74 11,053,274.49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7 8.84 增加1.4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4 34.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 0.44 34.0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36 9.46 增加0.9个百分点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24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股东性 持股 借出股份的 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比例 条件的股份
质 数量 限售股份数 的股份数
(%) 数量
量 量
深 圳 市 伟 创 电 气 有限 公 境内非
司 国有法
人
苏 州 金 昊 诚 投 资 合伙 企
其他 2.76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无 -
业(有限合伙)
苏 州 金 致 诚 投 资 合伙 企
其他 2.76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无 -
业(有限合伙)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 诺 安 先 锋 混合 型 其他 1.34 2,420,230 - - 无 -
证券投资基金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 中 邮 核 心 成长 混 其他 1.27 2,300,000 - 无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渤 海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诺 安 优 选 回 报 灵活 配 其他 1.25 2,267,281 - 无 -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 泰 君 安 证 裕 投 资有 限 国有法
公司 人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资 管- 招
商 银 行 - 国 泰 君 安君 享
其他 1.18 2,132,000 - - 无 -
科创板伟创电气 1 号战略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 司
- 富 国 科 创 板 两 年定 期
其他 0.40 725,495 - - 无 -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平 安 基 金 - 中 国 平安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司 -
分 红 - 个 险 分 红 -平 安
其他 0.37 677,105 - - 无 -
人 寿 - 平 安 基 金 权益 委
托投资 2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金致诚存在关联关系:胡智勇担任深圳伟创法定代表人,持
有深圳伟创 49.532%的股权;同时担任金昊诚及金致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分别持有金昊诚 15.16%及金致诚 13.55%的
出资份额。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的全资子公司并同时担任伟创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明 理计划管理人,伟创电气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
额持有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除此之外,公司
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中规定的一
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无
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