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5 证券简称:港通医疗 公告编号:2023-006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 川 港 通 医 疗 设 备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简 称 “港 通 医疗 ”或 “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第四 届 董 事 会 第九 次 会议 及第 四届 监事 会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资 金 置 换 预 先投 入 募 投 项 目及 已支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同 意公 司 以 募 集 资金 置 换 预 先 投入 募投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2,369.43 万 元 及 支 付的 不 含 税 发 行费 用 662.71 万元 ,置换
资 金 总 额 3,032.14 万 元 。 现 将具 体 情 况公 告 如 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同 意 四 川 港 通 医疗 设 备 集 团股份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注 册 的 批 复 》(证 监 许可〔2023〕1108 号 )同意
注 册 ,并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同 意 ,公司 向 社 会 公 众公 开 发 行 人 民币 普通股
( A 股 )2,500.00 万 股(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发 行 价 格 为 31.16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7,900.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不 含 增 值 税 )后 ,募集
资 金 净 额 为 68,999.60 万 元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合 伙 )已 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 对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验
资 报 告 》 ( 致 同 验 字 (2023) 第 510C000333 号 )。 公 司 已 对 募集 资金进
行 专 户 存 储 ,并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金 的 开 户 银行 签 订 了《募 集资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二 、 募 集 资 金投 资 项 目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上 市 招 股 说 明书 》中披露的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通 股(A 股 )股 票 的募集
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合计 66,425.53 66,000.00
三 、 以 自 筹 资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项 目 及支 付 发 行 费 的 情 况
为 了 保 障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顺 利 推 进 ,在 此次 募 集 资 金 到账 前 ,公司根
据 项 目 进 展 的 实 际 情 况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投 项 目 。根 据 致 同会 计师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 致 同 专 字 (2023) 第 510A016062 号”鉴
证 报 告 , 截 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止 , 本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募 投项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2,369.43 万 元 ,本 次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换 的金额
为 2,369.43 万 元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已预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投资额 先投入金额
港通智慧医疗装备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
港通研发技术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
港通商务中心升级建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 -
合计 66,425.53 66,000.00 2,369.43 2,369.43
本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发 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8,900.40 万 元 ( 不 含税),
其 中 承 销 费 6,393.68 万 元 ( 不 含 税 ) 已 从 募 集 资 金 中 扣除 。 截 至 2023 年
本 次 拟 置 换 662.71 万 元( 不 含 税 ) 。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支
已从募集资金
类别 不含税金额 付金额(不含 拟置换金额
中扣除金额
税)
承销及保荐费 6,488.02 6,393.68 94.34 94.34
律师费 668.00 - 113.21 113.21
审计及验资费 1,204.98 - 427.36 427.36
信息披露费 473.58 -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65.82 - 27.81 27.81
合计 8,900.40 6,393.68 662.71 662.71
四 、 募 集 资 金置 换 先 期 投 入 自 筹 资 金的 实 施
公 司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市 招 股 说 明 书》对 募集资金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作 出 如 下 安 排 :“ 为 确 保 公司 正 常 发 展和 新 老 股 东 利益,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公 司 将 根 据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实际 需 要 以 自 筹资 金先行
投 入 ,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部 分 或 全 部 置 换。 ”
公 司 本 次 以 募集 资金置 换先期 投入事 项与 发行申 请文件中的内容一
致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发 行 申 请 文 件的 相 关 安 排 ,不 影 响 募投 项目的
正 常 实 施 ,也 不 存 在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途 的 情 形 。本 次 募 集 资金 置换时
间 距 离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未 超 过 6 个 月 ,符 合《 上市 公 司 监 管 指引 第 2 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用 的 监 管 要 求》《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创业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市 公 司 自 律 监管 指 引 第 2 号 — —创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等 法 律 法 规 、 规 范 性 文件 的 规 定 。
五 、 相 关 审 议程 序 及 相 关 意 见
( 一 ) 董 事 会 审 议情 况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公 司 第四 届 董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已 支 付 发 行 费用 自筹资
金 的 议 案 》 ,同意 公司使 用募集 资金置 换预先 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二 ) 监 事 会 审 议情 况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召 开 公 司 第四 届 监 事 会 第九 次 会 议 ,审 议通
过 了《 关 于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已 支 付 发 行 费用 的自筹
资 金 的 议 案 》。经 审 议 ,监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先 投入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付发 行费用 的自筹 资金的 行为没 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 计 划 相 抵 触 ,不 影 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的 正 常 进 行 ,不 存 在 变相 改变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情 况 ;本 次 置 换 时 间 距 募 集资 金 到 账 时 间未 超 过 6 个 月,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并 履 行 了 规定 的 程 序 。同 意公司
本 次 使 用 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 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 审 核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公 司 本 次 使用 募 集 资 金 置换 预 先 投 入募投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自 筹 资 金 ,不 与 募 投项 目 的 实 施 计划 相 抵 触 ,不影响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正 常 实 施;本 次 置 换 时 间 距 募集 资 金 到 账 时间 未超过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本 次 审 议 的 决 策 程 序 合法 合 规 ,符 合《 上 市公 司监管
指 引 第 2 号—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 求 》《 深圳 证券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律 监 管 指 引第 2
号 — —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的 相 关 规定 。因 此,我 们一 致同 意公司
本 次 使 用 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 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
五 、 会 计 师 事务 所 鉴 证 意 见
致 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致 同 专 字 ( 2023 ) 第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资 金 专 项 说 明的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港 通 医 疗 董 事 会 编 制 的《以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投 入 募 投 项 目及 已支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专 项 说 明》符 合 中 国证 券 监 督 管 理委 员 会《上 市公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管 理 和 使 用 的监 管 要 求 (2022 年
修 订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司 自 律 监 管 指引 第 2 号 — — 创 业板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的 相 关 规 定 , 如 实 反 映 了 港通 医 疗截 止 2023 年 8 月 7
日 以 募 集 资 金置换 预先投 入募投 项目及 已支付 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情
况。
六 、 保 荐人 核查 意 见
经 核 查 ,保 荐 人认 为 :公 司 本 次 使 用募 集 资 金 置 换预 先 投 入 募投项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的自 筹 资 金 事 项 已 经 公 司 董事 会 、监事 会 审 议 通过,独
立 董 事 发 表 了 同 意 意 见 ,并 由 致 同 会 计 师 事务 所( 特殊 普 通 合 伙 )出具了
鉴 证 报 告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审 批 程 序 。公 司 本 次 使 用募 集 资 金 置 换预 先投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的 自 筹 资 金 事 项 ,不 存在 变 相 改 变 募集 资金用
途 和 损 害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不 会 影 响 募 集资 金 投 资 项 目的 正 常 进 行,且置
换 时 间 距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时 间 不 超 过 六 个 月,符 合《 上 市 公司 监 管 指 引第 2
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 的 监 管 要求 》《深 圳 证 券 交易 所创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上 市 公 司 自律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作 》等 相 关 规 定 。保 荐 人 对 公司 本 次 使 用 募集 资金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及 已 支 付 发 行 费 用的自 筹资 金 事 项 无 异议 。
七 、 备 查文件
备 集 团 股 份 有限公 司以募 集资金 置换预 先投入 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限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相 关 事 项 的 核 查 意 见》 。
特此公告。
四川港通医疗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