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公告编号:2023-07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被深圳证
券交易所摘牌。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深证上[2023]689 号),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
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
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股转公司
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ST阳光城
证券代码:000671
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3年8月4日
摘牌日期:2023年8月16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你公司股票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
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
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5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
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
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
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一)2023 年 8 月 7 日,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
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请西南证券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
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二)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退市登记业务
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退市公司股份,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三)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
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保管和发放。对于因质押、司法
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至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
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
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商渠道申请
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
深圳分公司申领。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
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
股份转让。
(五)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
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
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1058 号 1 号楼 18 层
联系电话:021-80328765
电子邮箱:000671@yango.com.cn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