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哈尔斯真空器
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哈尔斯真空
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核查,现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
运用期货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
品价格的影响,保持毛利率稳定,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机制、业务流
程及风险控制措施,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该事项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健康、
稳定发展。同意公司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而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版)》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
购价格进行的调整。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
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吕强先生、吴子富先生、吕丽珍女士、欧阳波
先生、吴汝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蔡海静女士、
张旭勇先生、文宗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八名董事候选
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均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
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公司需将上述独立
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及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将与此次换届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
  五、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年度薪酬安排,在相关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董事职责基础上,考虑了相关人员分别在董事会承担具体角色的实
际情况,体现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特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有关薪酬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聘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的专业知
识、技能和素质,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张建闻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七、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计提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能够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
核销资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蔡海静           俞伟峰           张旭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哈尔斯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