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 大连电瓷: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1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大连电瓷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对象应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故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
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
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提交我们审核。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同时,相关议案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应当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同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劲
 沈一开
 赵晓东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连电瓷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