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章卡鹏 董事 出差在外 张三云
周岳江 独立董事 出差在外 张永炬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 伟星股份 股票代码 002003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谢瑾琨 黄志强
办公地址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 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
电话 0576-85125002 0576-85125002
电子信箱 002003@weixing.cn 002003@weixing.cn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上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828,694,774.80 1,828,567,513.60 1,828,567,513.60 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0 0.30 -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9 0.31 0.31 -6.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04% 11.12% 11.12% -1.08%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4,970,736,600.52 4,773,167,153.14 4,780,871,723.12 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元)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相关规
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
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总股本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于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
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
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 18 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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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涉及的相
关数据的期初数。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568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持有有限售
持股 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比例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境内非国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9.16% 302,406,675 0 质押 87,567,342
有法人
境内自然
章卡鹏 6.39% 66,311,102 49,733,326 - -
人
境内自然
张三云 4.24% 43,932,443 32,949,332 - -
人
境内自然
谢瑾琨 3.02% 31,326,060 23,494,545 - -
人
平安基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人寿-平安基金权 其他 2.78% 28,833,647 0 - -
益委托投资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
其他 2.21% 22,898,676 0 - -
产品
中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中泰星
其他 1.95% 20,264,102 0 - -
河 1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
其他 1.73% 17,962,609 0 - -
匠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优企
其他 1.11% 11,529,590 0 - -
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自然
蔡礼永 1.01% 10,442,364 7,831,773 - -
人
上述股东中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和蔡礼永先生分别担任伟星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副董事长兼副总裁和董事职务,三人与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股东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于 2011 年 3 月 10 日签署了《一致
行动的说明
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未知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
不适用
况说明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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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礼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