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1 证券简称: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2023-05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券发行及担保情况概述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
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提供担保的公
告》,内容为公司拟以在境外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 6 亿美元或等值新加坡元(含 6 亿美元或等值新加坡元,最终发
行规模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并由公司为发行主体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
。
二、债券发行进展情况
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
董事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
等值于 800 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并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
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发行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
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该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时
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发行主体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本次债
券发行相关事项。
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自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批准时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经相关监管部门核准后,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余额不超过等值于 1,000 亿元人民币的境
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并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根据公司需要
以及市场条件并结合监管要求决定发行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
及相关事宜。如果董事会或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
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
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
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
有效期内继续推进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本次债券发行取得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借
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的有效期已经届满,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债
券发行事项的授权已经到期。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另行就境外债券发行事
宜履行相关内部决策及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