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2022 年科创板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并于近日办理完离职手续。离职
后,李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 年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
计算机应用学士学位,获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高级软件设计师证书。1997 年 8 月
至 2001 年 7 月任湖南工业科技职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教师,2001 年 8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深圳市元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821,300 股,持股比
例为 3.5%。离职后,李宏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李宏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新能源汽车智能维修解决方案项目的研发
工作,现该部分研发任务已交接其他研发同事负责,李宏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
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李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
明创造,相应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宏先生签署的《员工保密及非竞争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
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李宏先生对
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以技术
诀窍、商业信息、客户信息、供应商身份和关系,产品和系统设计及组件、市场
信息、市场计划等形式或者与之前所述事项相关的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利益或竞
争优势)负有保密义务。
根据公司出具的说明,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李宏先生有违反
保密协议和竞业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建立起稳定的研发和质量保障体系,研发领域覆盖汽车智能诊断、检
测、充电桩等主要技术领域,形成了包含软件、硬件、设计、测试等职能完整的
研发组织架构。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
队,主要研发人员均为硕士以上学历,技术领域包括汽车工程、电子工程、计算
机科学、互联网工程、工业设计等学科,全面覆盖了公司技术和产品各个环节。
团队成员各司其职并最终形成集体成果,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研发人员达 935 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 71.43%
(不含生产人员)。李宏先生离职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人数为 4 人,具体人员
变动如下: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本次变动前 李宏、邓仁祥、银辉、詹金勇、罗永良
本次变动后 邓仁祥、银辉、詹金勇、罗永良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公司的研发团队较为稳定,现
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公司整体研
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未因李宏先生的离职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目前,李宏先生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相关研发项目均处于正常推
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
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
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核心竞争力。
李宏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相应知识产权归属
于公司,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
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道通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 金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