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董事
会向我们提交的相关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
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一、 关于第二次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版)》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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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颜爱民 王红霞 易兰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