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公司《公司章程》与《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津药
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2023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对
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议案》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以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
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亿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核查:
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
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
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合作关系的境外审计机构,有利
于确保境内外审计工作高效完成。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FKT)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境外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
们同意聘任胡官陈有限责任合伙会计师事务所(FKT)为公司2023年
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育彬 李 清 朱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