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股份: 神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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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神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次交易可以开拓公司低成本资金筹措渠道,为公司降低融
资成本及增加收入,促进公司充分实现产融协同发展,提高公司
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
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
公允,交易内容客观真实,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
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
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全力调结构、促发展,聚焦尼龙主业做
强做优,剥离了部分亏损业务(资产)
                ,可有效改善公司盈利能力,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
合公司的战略定位,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
易内容客观真实。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
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同
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全力调结构、促发展,剥离了部分亏损
业务(资产)
     ,可有效改善公司盈利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遵
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内容客观真实。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
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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