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3-04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 1136 号,长荣桂冠酒店,3 楼香港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82 霍莱沃 2023/8/2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郭守敬路 498 号 16 号楼 2 楼。
(三)登记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00-11:00,下午 13:00-17:00)。
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会于会议召开当日 14:00 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弘
联系邮箱:ir@holly-wave.com
联系电话:021-50809715
联系传真:021-50809725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
“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