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容冷链: 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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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青
岛海容商用冷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依法行使公司监督
权,对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三、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8 日,根据有关规定,未在
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429,896 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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