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3-046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4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3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
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由万娇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负责公司煤炭采购的全资子公司、
孙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
准,担保范围主要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本议案中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
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故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上述三家
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批准额度内办
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