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3 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予以确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拟激励对象的身
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文件资料。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和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