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
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
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增加对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的持有比例,进一步以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公司跨越式成长,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
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楼佩煌】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