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3-061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意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8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
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联股东鲍晨将回避表决。同时,
该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邮编:310053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
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
给公司。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 号 10 幢 邮政编码:310053
会议联系人:李志容 黄鹂
电子邮箱:security@beingmate.com
联系电话:0571-28038959 传真:0571-28077045
自理。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 书”或
“ 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贝因美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一、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二、表决意见行使方式(下列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在括号内打“√”):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同 弃 反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意 权 对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法>的议案》
事 会 办 理 公 司 第四期 员 工持
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备注:
做出投票指示。
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