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9 证券简称:德明利 公告编号:2023-079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以专人和电子邮箱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 24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周建国、独立董事
曾献君、独立董事杨汝岱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虎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案》
因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等主营业务项下支出需要,公司拟向以下金融机构
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民币 3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李虎、
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人民币 1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关联方李虎、
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约定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拟向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此笔借款申
请保证担保。本次借款由关联方李虎、田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以自
有 5 项 发 明 专 利 ( 专 利 号 为 : ZL201810603200.4 、 ZL201811087120.4 、
ZL201811123529.7、ZL201811512838.3、ZL201910414038.6)提供质押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李虎、田华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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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