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保荐机构”)作为筑
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筑博设计部分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1931 号《关于核准筑博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格 22.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585,770.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71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合计 51,158.58 51,158.58
“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建设项目”和“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原
本预定于 2021 年 5 月 7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
募投项目的建设受到影响,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将前述两个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调整,预计将于 2024 年 5 月
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原本预定于 2021 年 11 月 7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后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未按原计划实行。公司于 2021 年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进行延期调整,预计
将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原本预定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考虑到公司整体规划布
局、业务经营需求和项目实际进度等情况,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将“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筑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筑
博设计(深圳)有限公司”和“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两个项目的建设分别
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6 日和 2024 年 11 月 6 日。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中信建投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投资进度
金投资金额 计投资额 用状态日期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7,543.17 17,543.17 100.00% 2023 年 11 月 6 日
装配式建筑与 BIM 业务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深圳)建设
项目
高原建筑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5,055.27 282.14 5.58% 2024 年 5 月 5 日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6,666.45 1,960.33 29.41% 2024 年 11 月 5 日
补充流动资金 3,768.48 3,768.48 10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按照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截至 2023 年 7 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投入比例 募集资金余额
设计服务网络建设
项目
注: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审计机构审计,最终转入公司
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
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
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加强闲置募集
资金的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842.04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
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
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已按计划完成募集资金的投入,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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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于宏刚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