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8-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大宏立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大宏立机
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认真和负责的态度,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
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
 《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
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何真、何熙琼、王振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宏立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