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10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精积微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积微”或“卖方”)近日与客户
(以下简称“客户”或“买方”)签订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半导体前道检测
设备,交易金额合计 173,229,000 元。
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最终执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精积微近日与客户签订了销售合同,拟向客户出售半导
体前道检测设备,总交易金额合计 173,229,000 元。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
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
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
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作关系,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半导体测试设备的高度认可,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
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
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
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
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