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公告编号:2023-044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 年 8 月 11 日,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 195,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6,82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6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
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905 万元、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 9.57 元/股
(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945,663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从 2023 年 6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克劳斯玛菲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195,5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0.0393%。购买的最高价为 7.06 元/股、最低价为 7.02 元/股,
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6,821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后续,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
限内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