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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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26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担
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授信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
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近期,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亚美斯通”)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申请了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亚美斯通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情况
第五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
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
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 2022 年担保
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 2023 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含本
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本数),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本数)。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
授权范围内,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
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23309G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28 号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
区)1 号楼 302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
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
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
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
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
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办公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室内外装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二类医疗用品及器
材的销售;三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资产总
额 为 899,885,208.69 元 , 净 资 产 为 229,677,710.33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具体合同内容如下: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本金余额的最高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2)上述债权产生的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根据上述条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19.5 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8,95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86%;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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