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三年目标利润规划完成情况
按照《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要求,公司在三年计划期内目标利润计划保持稳定增长。
二、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适用条件
或“公司”
)为商业一类企业,
“科改示范行动”试点企业,符合
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开展超额利润分享方案条件。
度对目标利润的考核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近三年没有因财务、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受
到行政、刑事处罚。
三、2023年度目标利润计算基础
(一)年度利润考核目标
(二)按照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后,按照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测算 2023
年度公司净利润为 154,604 万元
(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 17.58%,
(三)近三年企业实际利润金额
成业绩考核指标,三年净利润平均值为 99,315 万元,近三年实际
净利润如下:
单位: 万元
指 标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净利润 61122 98212 136928
(四)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根据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发展背景及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选取了恒逸石化、神马股份、苏州龙杰、新凤鸣、华西股份、
荣盛石化等 12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对标企业,测算出本行
业利润平均水平。详见下表:
净资产收益率 ROE(加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报告期] 2022 年报
[单位] %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
经测算,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05%,以此计
算出的公司净利润为 9,234 万元。
四、年度目标利润确定
(一)2023 年度目标利润确定影响因素
根据上述年度利润考核目标值、公司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
算的利润水平、近三年企业实际利润金额和本行业上年度平均利
润水平四种标准,分别计算目标利润,并取利润水平最高者作为
年度目标利润值。
(二)2023 年度目标利润值
(1)公司的年度净利润考核目标 109,642 万元。
(2)按照上一年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利润水平 154,604 万
元。
(3)公司近三年平均净利润 99,315 万元。
(4)按照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计算的净利润 9,234 万元。
取以上四项最高值净利润 154,604 万元作为公司年度目标
净利润。
(三)2023 年度目标利润值与三年目标规划值差异分析
根据以上测算情况,公司 2023 年年度目标利润值与五年目
标规划值一致,不存在差异。
五、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和分配规则
(一)年度超额利润的计算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为公司当年超额利润的 30%,即: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年度实现净利润-年度目标净利润值)
*30%
(二)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及内部管理、技术、
销售、业务关键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本方案激励对象一般为与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 1 年以上,对企业经营
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
心骨干人才,具体为:
:公司在岗的副总师、技术总监。
术序列人员(包括中层助理、责任工程师、党建专干)
。
长、副部长级管理人员。
副轮班长级管理人员。
内聘任的在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考核期内获得公司发明
专利的发明人和科研创新团队人员;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人员,
以及公司认定的人员。
激励对象年度考核合格,一般每一期激励人数不超过公司在
岗职工总人数的 30%。
(二)超额利润分享额的分配规则
层级人员类别、分配比例;
净利润一般应保持稳健增长,若出现大幅递减(超过 50%)或亏
损,应将上一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未兑现部分全部扣减,并对已
兑现部分进行追回;若递减幅度在 30%-50%(不含 50%)
,应将上
一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未兑现部分全部扣减;
若递减幅度在 10%-
,应将上一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未兑现部分扣减
润分享额未兑现部分扣减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