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
的规定,我们作为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
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等实质内容的变更,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独立董事:马军生 刘俊峰 孙明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爱玛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