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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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1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美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记
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福建元力活性
炭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半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使
用、管理情况。因此,同意《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53 名激励
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原 9.90 元/股调整为 9.75 元/股。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离职、1 名离世,该 3 名激励对
象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其但尚未办理归属的 6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不办理归属并按作废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6 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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