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 2023-018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八届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研发中心 6 楼百人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8 人,董事张正和先生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孙先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
权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充
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
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落实国企改革有关工作要求,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印发的《
“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操作指引》等文件要求,于 2022 年 12 月实施了《安徽皖维高新股
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2022-2024 年度)》
。
为有效落实分享方案,公司制定了《安徽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超额利润分享实施
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 9 票,反对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铁路轨道衡
计量站”成立于 2007 年 3 月 12 日,主要负责铁路轨道衡计量经营。
根据公司“腾笼换鸟”和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需要,目前自营铁路已
经拆除,计量站处于停用状态。
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对分支机构“铁路轨
道衡计量站”予以工商注销。
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吴福胜、毛献伟、张正和回避表决。
安徽皖维先进功能膜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皖维膜
研院”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皖维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皖维膜研院自
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公司 PVB 树脂及胶片、PVA
光学薄膜及偏光片的产品性能,促进产品更新迭代,同时也为体现
商业公平原则,实现公平交易,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皖维膜研院
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并按协议有关约定支付技术服务费。
技术服务期限: 2023 年 08 月-2024 年 12 月。
本技术协议开发的成果所有权归皖维高新所有。技术服务费总
额 687 万元,根据成果交付进度付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决策范围内,无需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皖维高新关于与安徽皖维先进功能膜
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公告》(临 2023-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皖维高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
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皖维高新关于与安徽皖维先进功
能膜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的公告》)
。
三、报备文件
见》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