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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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宇人”、“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23〕1408 号文同意注册。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规 定 条 件 网 站 ( 中 证 网 ,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披露,
并置备于发行人、上交所、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
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443.8597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价格 23.68 元/股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民生证券信宇人战略配售 1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员
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参与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跟投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5.00%,
即 122.1929
略配售情况 万股,获配金额为 28,935,278.72 元。民生投资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
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发行前每股收益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2.64 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发行方式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
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
发行对象
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中国
证监会或者上交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57,870.60 万元
发行费用(不含税) 7,250.58 万元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余德山 联系电话 0755-84611586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 010-85127979
发行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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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