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强生物: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8-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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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6      证券简称:九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1
债券代码:123150      债券简称:九强转债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后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1)。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
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1,706,28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
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
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
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084,200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
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
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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