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 东洋 公告编号:2023-088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朱春生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
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选举 1.03 吴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 2.02 于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非累积投票 4.01 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4.02 与山东省金融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03 与张智敏、4.04 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易 5 项议案均投同意票。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
收到股东朱春生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函及报告书,为保证(预)重整相关工作
连续性、稳定性,顺利推进公司重整,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朱春生作为持有公
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现决定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星期五)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相关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后附《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函》《股
东朱春生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和《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函
致: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人朱春 生现持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本人朱春生符合《证券法》第九十条、《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 一 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为保证(预)重整相关工作连续性、 稳定性, 顺利推进公司重整,维护公司
和股东利益, 本人朱春生作为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现决定就
公司拟于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9:30 召开的2023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选举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相关方签订《债务重
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本人承诺,自征
集日至审议征集议案的2023年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不转让所持股份。
请公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予以配合办理。
附件:《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春生公开征集表决权报告书》
征集人:朱春生
人出席会议, 但对征集事项无表决权。
以委托人最后 一 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委托为有效。
在授权委托书中对表决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将视为股东授权征集人按照征集人
的意见表决。
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认
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
出进行实质审核, 符合本公告规定要件的授权书和相关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
因此, 特别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表决权不被他人侵犯。
附件: 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 朱春生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
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需逐项表决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相关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等各方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各方签
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张智敏等各方签订《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烟台云腾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
《债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债
务重组与化解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