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2022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之处。
规定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
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8 月 11 日作为预
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