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
一致认为: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与中鼎集团、亚德林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加速公
司产业升级,优化供应链体系结构,拓展相关产品类别,完善轻量化业务布局。
加快公司产品轻量化产品升级步伐,进一步满足市场对轻量化产品的需求,提高
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定价遵
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
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魏安力
张正堂
唐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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