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额为人民币 117,004.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022
年度,下同)的 6.78%;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54,643.46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9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
情况,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为 4,877.32 万元。
况。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
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燕涛 王欣兰 张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