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2 证券简称:海泰科 公告编号:2023-094
债券代码:123200 债券简称:海泰转债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微信
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孙文强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充分
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
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
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孙文强、
王纪学、陈涛、王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孙文强、
王纪学、陈涛、王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
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
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
事项有效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关联董事孙文强、
王纪学、陈涛、王洪波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泰科新材料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精密注塑模具
数字化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025.51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
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后,公司将保留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
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含子公司)与保荐人、
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
部门办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相关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人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23 年 9 月 1 日 14:00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