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董事杨晓宏委托崔志强代为出席
会议并表决,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在忠、巩超回避
表决,会议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经审
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崔志强、杨晓宏、张
在忠、巩超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定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8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备文件
《山东华鹏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