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2023 年第五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中国移动有限公
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国移动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五次董事会拟审议
的《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
一、
告的议案》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真实客观,充分反映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
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移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
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公司关联方与中移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
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有助于公司及时有效地防范相关风
险,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
鉴于以上,同意将《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上半年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