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8 月 16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8 月 10 日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11 号华远企业中心 11 号楼
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如下:
一、 报告股东到会情况
二、 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公司董事回答股东提问
四、 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
五、 清点并统计现场表决情况,上传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
六、 取得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返回的表决结果汇总
七、 宣读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八、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 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计票人、监票人在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
录上签字
十、 会议结束
议案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公司资产,公司拟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
(以下简称
“债融”)。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CB)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完成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债融的注册发行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
权决定债融发行的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承销方式、
发行对象、增信措施、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安排分期发行以及制作、递交、签收、
签署、接受、披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重大事项外,在上述授权范围内,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融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
相应的调整;
存续期内相关的付息兑付手续和信息披露事宜;
知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请各位股东审议。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