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8-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8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
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6GWh)”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
的可行性,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从而支持公司发展。本次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年产 12GWh 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 6GWh)”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计划。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内部募集资金使用结构的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
本,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本次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以上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
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2,000 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
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的对象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 14:30 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普利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