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康泰医学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563 号文核准,康泰医学于
销费、推介费及上网发行费共计人民币 25,471,698.11 元后,康泰医学实际收到
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1,088,301.89 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07,61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
报(验)字(20)第 00429 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为 9,479.77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已使用 6,708.0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2,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
额的 30%;
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符合有关规定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 2,3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人对本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 泉 刘乡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