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的 2.7831%。
一、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深圳可立
(证监许可〔2022〕2867 号)核准,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交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476,723,227 股增加至 490,369,413 股。具体情况如
下:
获配股数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 可上市流通时间
(股)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老金产品
总计 13,646,186 -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8 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
的事项。
(二)股本变动情况
第二十六次会议,鉴于激励对象吴进春、黄远生、邹晓斌、刘巍 4 名激励对象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
的 51,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完成,公司
总股本由 490,369,413 股减少为 490,318,413 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490,369,413
元减少为 490,318,413 元。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8 名股东承诺:本公司/本人承诺在本次发行过程
中认购的可立克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届满后,
上述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8 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上市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
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可上市流通
持有限售股份总 本次可上市流
发行对象 股数占公司总股
数(股) 通股数(股)
本的比例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产品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合计 13,646,186 13,646,186 2.7831%
注 1:上表中比例的合计数与单项累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其管理的 7 个资产管理计划;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
其管理的 6 个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其管理的 16 个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减(股)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62,536 3.28% -13,646,186 2,416,350 0.49%
其中:高管锁定股 86,250 0.02% - 86,250 0.02%
首发后限售股 13,646,186 2.78% -13,646,186 -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330,100 0.48% - 2,330,100 0.4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74,255,877 96.72% 13,646,186 487,902,063 99.51%
三、股份总数 490,318,413 100.00% - 490,318,413 100.00%
注 1:首发后限售股是指因定向增发或追加限售等原因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注 2: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
注 3: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31 日作为股权
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注 4: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
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
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
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