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ST美谷 公告编号:2023-099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奥园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园科星”)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股东 质押数量 质押 质押
第一大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质权人
名称 (股) 起始日 到期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比例 售股
致行动人
奥园 2020 年 8 2023 年 8 信达证券股
是 171,998,610 100% 22.54% 否
科星 月 27 日 月7日 份有限公司
二、质押进展情况
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5%,具体详见 2020 年 8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
告》。
而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为奥园科星、奥园集团有
限公司等,执行标的额合计 750,926,512.6 元(案号:(2023)渝 05 执 109 号、
(2023)渝 05 执 112 号)
,奥园科星所持公司 57,233,207 股股份被重庆市第五中
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成交金额 172,950,627.44 元,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完成过户登记,因此奥园科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变更为 100%。
告奥园科星,鉴于奥园科星未按约定支付 2023 年 1 月至 8 月期间利息、未于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竟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卖出、协议转让、拍卖、变卖等一
种或多种方式对标的证券及其警息进行违约处置以及其他《信达证券有限公司股
票质拥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和风险揭示书》第七十条项下救济措施,具体处置数
量和金额以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三、其他情况说明
园科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分公司的起诉而被司法冻结,且存在轮候冻结。
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奥园科星在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四、风险提示
质押违约处置操作,但后续是否采取对质押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尚具有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涉及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动、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同时,
若被处置股份达到一定比例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