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3-04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9:15-9:25、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
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
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8 月 21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特别强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1)联系人:贺梓修
(2)电话号码:0755-26910253
(3)传真号码:0752-3532698
(4)电子邮箱:hezx@askpcb.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 2 栋 2A-320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六、附件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
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
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
(本人)承担。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上“√”,不
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2: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姓名(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如适用)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备注事项
附件 3: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